Version 1.1 of the definition has been released. Please help updating it, contribute translations, and help us with the design of logos and buttons to identify free cultural works and licenses!

Definition/Zh

From Definition of Free Cultural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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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本
这是正式版定义的1.1 版本。 版本号将会随着定义的更新,可以修改的定义可以在不稳定版本定义处修改。你也可以查看行政方案页面来获取更多信息。 如果你能够帮助我们把定义页面翻译成其他语言,还可以查看翻译页面。


概要

这份文档将“自由文化作品”定义为那些那些不计使用者和使用目的,可以被自由学习、应用、复制或修改的作品或其他表达形式。同时,它也阐述了为了尊重和保护这些基本自由权而设立的许可限制。这篇定义还表明了“自由文化作品”和“自由作品”的区别,以及前者和可被用来从法律上保护自由作品的"自由许可协议"的区别。值得注意的是,定义本身并不是一份自由许可协议;它只是一个用来确认某部作品或某个许可协议是否能被认为是“自由”的工具。

前言

社会和科技的进步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可以“访问、创造、修改、发布和分发”各种各样的作品 —— 艺术作品,科教材料,软件,文章 —— 简单来说,就是那些“能用数码形式表现的事物”。在这种环境下,越来越多的社群开始实践这些全新的可能性,并创造了大量极具价值的再创作作品。

大多数的创作者们,不论他们属于哪个文化领域,不论他们是业余的还是专业的,都对可以进行创造性的分享,再使用,衍生的作品生态系统显出了极大的兴趣。越来越多的再使用和衍生现有作品,无疑会使我们的文化更加丰富多彩。

为了保证这个生态系统的优秀机能,原创作品应该是自由的,这里的“自由”指的是:

  • 自由地使用作品并从使用中获益
  • 自由地学习作品并从中获得知识
  • 自由地制作和分发全部或部分的资料或表达方式
  • 自由地修改、改进和分发衍生作品

如果创作者们不行动起来,他们的作品将在默认情况下被现有的版权法保护着,这意味着其他人对作品的使用范围被极大地限制了。事实上,创作者可以在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件(通常被称为许可协议)中选取让自己的作品变得更自由的形式。对创作者来说,一个“自由许可协议”并不意味着他们丢失了对自己作品的所有权利,而是赋予他人上面所述的自由权利。

重要的是,任何作品为“自由”声明将会从事实上无风险地确认上述的自由权利。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在下文为许可协议和作品给出一个精确的“自由权利的定义”的原因。

辨识自由文化作品

这个章节是“自由文化作品定义”部分,当您描述自己作品时候,我们推荐您对这里的定义进行引述。举个例子来说,“依照'自由文化作品定义'中的解释,这是一篇自由文化作品。”如果你不喜欢“自由文化作品”这个字眼,可以用“自由内容”这样的意思一致的词来替换,也可以直接引述一下正在进行的运动来更确切地表达类似的自由权利。我们同时也鼓励您使用自由文化作品的图标和小按钮,这些作品都是属于公共领域的。

请注意用这些标识记号并代表它们能确认定义中所说明的权益;为了让您的作品真正自由,您必须使用一个正式的自由文化许可协议或者把它发布到公共领域来。

我们不建议用其他模糊的字眼来标识您的自由文化作品,比如“开放内容”或是“开放访问”。这些字眼经常被使用来描述一部作品在版权限制较少,有的时候甚至只是表明该作品“能在网上浏览”的代名词。

定义自由文化许可协议

许可协议是一种允许权利所有者把一部分法律权力转移给第三方的法律文书。自由文化许可协议不会剥夺权利所有者的任何权利 —— 它只是在自愿同意的基础上,一旦被同意,就能被赋予一些版权法所没有提供的自由权益。 当许可协议被认可后,它也不会减少或限制现有版权法中已有的豁免权。


基本的自由权利

为了可以在这个定义中被认可为“自由”的,一个许可协议必须没有局限地提供以下自由权利:

  • 自由使用和演绎作品的权力 许可协议必须允许他人在任何场合(公开的或私人的)使用该作品。 在条件适用的情况下,这些作品应该可以自由的进行衍生使用(“相关权益”),比如对作品进行表演或解读。这些自由权利应当在不受到政治或宗教等影响的情况下无一例外地进行授予。
  • 自由学习作品和应用其信息的权力 许可协议必须允许他人在通过任何方法研究作品并使用从作品中获取的知识。许可协议不应该限制如“反向工程”等手段的使用。
  • 自由分发作品拷贝的权利 许可协议必须允许作品的拷贝被捆绑或单独出售,交换和免费赠送。拷贝的数额必须是无限制的;同时,也不应对谁可以拷贝该作品或是作品可以被派发到哪进行个别限制。
  • 自由分发衍生作品的权利 为了使每个人都能够帮助改进作品,许可协议必须在任何动机和目的情况下,不对分发该作品衍生版本的自由权利(如果是物理上表现的作品,这里指的是跟原作表现形式有不同的衍生作品)进行限制。然而,也有一些限制条件可以用来保护这些基础自由权利和作者归属(见下文)。

允许的限制条件

不是所有针对使用或分发作品限制条件都会阻碍基本自由权利的发展。具体来说,如保留原作者信息的要求,保留同等的授权方式释出衍生作品(如“版权属左”(copyleft)运动),和其他一些为了保护基本自由权利而设定的限制条件都可以被认为是“允许的限制条件”。

定义自由文化作品

为了能够被认为是“自由”的,一部作品“必须”使用一个自由文化许可协议,或者它的法律地位“必须”提供上述的所有“基本自由权利”。然而,上述的内容并不是能够包含一切情况的。确实,一些作品可能会某些个别的方面对基本自由权利进行了一些限制。一部作品是否能被认为是一个“自由”的作品,以下若干特殊情况也可以用来参考。


  • 原始档案的公开程度 当作品的最终形态是经过汇编或处理一个或复数源文件产生时,其所属的原始资料应该和作品本身一样对外公开。这里说的原始档案可以是音乐的乐谱,3D场景的模型,学术发表的数据资料,计算机应用程序的源代码或是其他类似的信息资料。
  • 使用自由的格式 当使用数字文件时,作品所使用的格式不应该是被专利权保护的,除非它是一个全球性的、无限制的、拥有不可撤销的免版税权的技术。当不自由的格式必须被使用的情况下,必须同时提供一个使用自由文件格式的拷贝来确保该作品的自由性。
  • 没有其他规定或限制 作品本身不应该被一些妨碍上述基本自由权的法律规定(如专利权,合同权)或是限制(如隐私权)所束缚。一个作品可以使用法律的现有的规定来体现版权法的实行(比如为了引用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不过只有它完全自由的那部分才能构成自由作品。

换句话说,当作品的使用者不能依法实行其基本自由权利时,这部作品则不能被认为或是称为是“自由”的。


深入阅读

  • 查看 许可协议 来深入研究个别许可协议的区别和验证他们是否是“自由”的
  • 查看 发展历史 来了解这篇定义的创作和发展过程。
  • 查看 FAQ 来浏览常见问题的解答
  • 查看 首页 来浏览一些关于自由文化作品相关的特别主题


版本发展

新版本的定义应该在对新的改进达成共识(直接或投票决定,详见行政方案页面)后尽快释出。新出台的定义草稿文档,应该使用0.X这样的数字,如果是大幅的改动,则应该使用1.X,2.x这样版本号,x.1,x.2这样的版本号则用来表示小幅改动。小幅改动指的是不对本定义的核心思想产生影响的细微改动。